第8章 如何走好PE融资之路(2)(1 / 2)

从PE投资机构的角度来说,一般均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或者经过其决策部门的批准才能签订协议。有的PE投资机构是可以先签订协议,不过签订好的协议还是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或其决策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从企业角度来说,投资协议一般需要企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核批准后才能有效。对于某些特定行业的企业,可能还需要经过政府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方能生效。

企业家必须特别重视这份私募股权融资协议。这份协议不仅涉及众多的法律问题,也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今后的“游戏规则”。

因此,企业最好请法律顾问参与全过程,包括谈判、签订协议,从而降低法律风险,降低未来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资金投入

投资协议签订后,PE投资机构须按照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出资时间将资金划入企业指定账户。

七、项目后期监管

PE投资基金不只是为企业注入资金,它作为企业的股东,还会协助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理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进行资本市场运作等,以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资本运作,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

PE投资基金对被投资企业的参与程度,一般取决于它何时将资金投入企业。越早进入企业,它参与被投资企业管理的程度就会越高;而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才进入的PE投资基金,其参与程度相应就会低一些。

八、退出

PE投资机构都是“以退为进,以买为卖”的,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就已规划好了自己的退出途径。所以,在签订投资协议时,PE投资机构要就退出安排问题和企业达成共识。

PE投资机构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企业上市(IPO)、并购、回购、清算。

其中,企业上市是目前PE投资机构最喜欢的退出方式,并购是次优选择,回购和清算属于比较被动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本书第七章。

聘请PE专业顾问

PE融资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对于从没有接触过这一融资方式的企业家来说,是一项全新的、艰巨的挑战。

如果企业家们全程参与整个融资过程,并与众多PE投资基金接触和谈判,那么很有可能因此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双方所签署的投资协议是由很多复杂的法律文件所组成的,其中包含专门为PE设计的法律条款。这些专属的特殊条款很难从字面上轻易掌握其背后的内涵与意义。基于以上原因,企业家们可以考虑聘请PE专业顾问,参与融资全过程。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时间,也有利于促成融资的成功。

目前在中国比较适合作为PE专业顾问的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独立的财务顾问公司或管理咨询公司

独立的财务顾问公司或管理咨询公司不隶属于任何金融机构,可以向客户提供各种关于财务方面的咨询服务,包括公司可能遇到的财务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这类机构以客户的利益为重,能够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为其提供一揽子的财务和管理报告。

全球著名的财务及管理咨询顾问公司主要包括:麦肯锡咨询公司、罗兰贝格咨询公司、波士顿咨询公司、科尔尼咨询公司等。在中国,著名的财务及管理咨询公司主要有:远卓管理顾问(现已被凯捷收购)、新华信、汉普管理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