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游牧民族!?肥大的绵羊,壮硕的草牛;数个月不洗澡的牧民;熟悉的弯刀,一如既往的轻骑兵。充满·骚气的游牧民族。
“喝!”十万大军发出震吼!
八抬大轿上的猪脚腿一蹬,吼:“抢他吗!羊,牛,帐篷,女人,我都要!”
黑乎乎的十万大军方阵地齐齐呼啸冲锋,立着的草在压弯弯曲,十万双战靴碾压而过,至把大草踩地不成。
到处都是,边线望不到尽头,到处都是猪脚的兵。
然后,风兮兮萧萧,大军跟不上,就这亲眼目睹他们跑了。
——
我要这十万步兵有何用?!猪脚着脚下轿下三个士兵抓来的,说帝国剑圣的老年大胡子。剑术多高,三个人一边刺一边剑圣两手也得挂。一个单枪匹马浪迹界的传奇剑圣就这抓了:败于三个大兵的围刺。
剑圣闭眼眼不见心不烦有气质。就这刚阿压跪在地上。
“这是在哪里?”猪脚鼻孔一朝问:遏制鼻涕。
“……”剑圣不言。
剑圣说来倒霉,就这睡在草丛中就抓了。当时他察觉鸡贼跳起身一刺,一个大兵用盾牌抵住剑尖,一个大兵拿厚剑架他脖子上,一个大兵欲撩厚剑断他子孙,剑圣败了。
长年在,神经早就大条了,谁震响的脚步却来抓他个糟老头子,浑身发臭,已经几个月没洗澡了。
我到底哪里显显眼了???!
他不猪脚就是抓个游牧民。
大兵压着糟老头子一手一探胸毛,乖乖,一块大金牌,刻“剑圣”……还有文书,官方大印承认的。压来见猪脚。
猪脚一吸鼻涕,遭,说:“不答,砍了!”
剑圣有气质不抗大兵拖走了。
临死前,他也没有睁眼,好像合目断万古似的,见到这高尚的人,士兵一厚剑劈下,当啷,头掉了。
——
携力可汗已经地盘上有一支金人军队了。
愚蠢的步兵!
牧汗王庭内,厚的牛角声吹遍方。
无数的旌旗升起在太阳,旗手单手拿着旌旗跟随在大军里,边缘,一个纵马奔驰举着可汗旗的高级旗手,环绕着军团,让所有骑兵到它的存在:携力可汗!
携力可骑着壮实极致的大马匹,在数个大将中间。马蹄踢踏,响不尽他的武功鼎盛:侵大金帝国,纵马肆行,击寒冻族,退荒不敢出,东征拓拔部,实现草一统。
控玹三十万。
声名顶致。
在太阳的军团黑影下遮盖了草半边,骑马弯刀,背弓骑射,骑兵无往不前。